为推动人民调解参与信访工作,我区推出信访与人民调解“对接融合”新机制,促进信访矛盾就地化解。自6月份机制建立以来,已参与信访矛盾调解3件,成功化解1件。
架构对接融合。在区级层面通过派驻制实现对接融合,区司法局在接访中心派驻人民调解工作室,工作室以调委会名义开展工作;乡级层面乡镇、街道信访办与司法所、调委会实行窗口共建,来访与调处直接融合,就地化解信访矛盾纠纷。
职责对接融合。建立商请调解机制,区司法局加强对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与信访部门联合开展访调对接工作日常管理和人员的考核培训,信访部门合理运用信访评议等方式参与信访矛盾调解工作,为访调对接工作开展提供基础保障。
程序对接融合。信访部门对适宜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的信访矛盾,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移送调委会或调解工作室依法进行调解,调结案件同时录入阳光信访信息系统和人民调解管理系统,司法、信访两部门建立定期会商制,加强数据分析研判。
人员对接融合。接访中心派驻调解室调解员由区司法局按照人民调解法、省人民调解条例规定条件聘任,纳入人民调解员队伍统一管理,并引入律师、法律工作者、心理咨询等社会专业力量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许滨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