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淮安区“不见面审批”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5月31日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高政府办事效率,激发市场活力,增强企业和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的意见》(苏发〔2016〕42号)文件精神,现就推进“不见面审批”提出如下意见。
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便民服务,依托政务服务“一张网”,加快推进“网上办、集中批、联合审、区域评、代办制、不见面”。各部门全面梳理公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部门“不见面审批”和服务的事项清单,除法律法规规定和暂不具备条件网上办理的事项外,按照“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全程公开、快递送达、网端推送、无偿代办”的方式开展审批,全面实现“企业3个工作日内注册开业、5个工作日内获得不动产权证、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图、4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评审、50个工作日内取得工业生产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的“35745”目标,到2017年10月底前,实现80%的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做到“不见面审批”是原则,见面审批是例外,进一步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提升政府办事效率,改善发展环境。
(一)推进网上全程办理。全面推行“在线咨询、网上申请、网上审批、网端推送、快递送达”办理模式,除涉密或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基本实现审批事项网上全程办理,大幅提高网上办事比率。推进审批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建设统一的公共服务支付平台。编制出台《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修订《责任清单》,进一步优化简化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凡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开展网上监督评价、办理进度、结果实时查询。依托“12345”在线平台统一区、乡镇(街道)政务咨询投诉举报监管平台,凡是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理的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都可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电话或网上咨询,详细了解办事流程、所需材料和其他相关事项。(牵头单位:区政府办、政务办、编办、宣传部、发改委、经信委,配合单位:各有关部门)
(二)大力推行企业投资项目“预审代办制”。全面实施“模拟审批”“项目代办制”,在开发区、乡镇(街道)建立代办制度,为办事企业提供咨询、指导、无偿代办服务。对暂时不能实行全程网上审批及服务的事项,统一开展代办服务。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公布代办事项目录,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建立代办服务评价制度,建立企业联系卡制度。加强代办队伍专业培训和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工作激励与风险防控,逐步提高代办服务的规范化与标准化水平。(牵头单位:区政务办、编办,配合单位: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三)大力推行联合评审。进一步规范涉审中介服务,加快推动联合评审、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多评合一”、联合踏勘、联合测试、联合评估、联合验收等,努力实现工业生产建设项目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图、4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牵头单位:区政务办、住建局、规划分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委、环保局、国土分局、气象局、消防大队、地震局、人防办、编办等)
(四)探索试点区域评估。试点园区管委会牵头组织编制土地勘测定界、地质灾害危险评估、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水土保持方案审查、气候论证、文物评估、地价评估、土地复垦方案等区域性专项评估、评审报告,评估报告5年内有效,由落户该区域内的项目免费共享,降低企业投资项目成本。政府在出让土地前,统一开展各类中介评估,费用纳入土地出让金,不再对企业建设项目进行重复评估。对未纳入区域评估的项目进行联合评估,优化审批流程,节省评估时间。(牵头单位:区政务办、开发区、商务局,配合单位:区科技局、发改委、环保局、国土分局、编办)
(五)推行审批结果“不见面”送达。推行审批结果“两微一端”推送、快递送达、代办送达等服务模式,努力实现办事企业和群众“零跑动”,进一步减少设租寻租的空间。(牵头单位:区政务办,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
(一)全面梳理“不见面审批”事项。依据标准化行政权力清单,各部门(含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全面梳理、规范和公开实施“不见面审批”和服务事项清单,明确项目(含子项)名称、办理要件、申请材料(含表单模板)、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和具备网上审批的条件和要求等,各部门要迅速组织编制工作,于6月5日前报送区编办,首批“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由区编办统一汇总于6月15日前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暂时不能实行“不见面审批”的,要说明理由,列表汇总区编办审核后由区政府向社会公布。
(二)加强事中事后的严格有效监管。按上级要求,积极稳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改革。建立以权责清单为边界,以双随机一公开为抓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以大数据为支撑,以综合执法为手段,以线上线下制度链为保障的严格有效监管体系。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建立奖励举报、惩罚性赔偿、联合惩戒等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高监管的效能。
(三)明确部门任务分工。区政府办负责协调各部门加快推进“不见面审批”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牵头做好各信息系统整合,负责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的建设和完善。区编办负责加快推进“不见面审批”改革日常工作。区发改委负责牵头项目投资在线审批的改革优化。区财政局负责公共支付平台建设,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支付体系。区公安分局负责户口办理、出入境有关证照办理、车辆和驾驶人员证照办理以及相关资格资质证明、身份认定等许可和便民服务事项“不见面审批”改革。区人社局负责牵头推进职业资格“不见面审批”改革。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牵头推进工商登记全程电子证照、“不见面审批”、“不见面审批”事项标准化等改革工作。区国土分局会同区住建局推进不动产登记“不见面审批”改革。区督查办、软建办负责推进“不见面审批”改革督查工作。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本单位加快推进“不见面审批”改革相关工作,并加强对本系统的督促指导。
(四)加大监督考核力度。“不见面审批”改革列入省、市、区级各部门绩效考核和市区创业创新环境评价。建立“不见面审批”改革督查制度,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明显滞后的地区和部门,要启动问责、约谈机制。各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考核督查机制,强化制度刚性约束,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各单位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改革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察,加快推动改革落地。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不见面审批”改革,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