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纪委纪法宣讲“千百万”大行动要求,6月28日,我区召开了“明责任、勇担当、善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解读专题学习会。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宋建国进行专题解读。
学习会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展开。宋建国指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组织负责人的“第一责任”,既包括对党风廉政建设负“第一责任人”责任,也包括对党委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同时,主体责任也是班子其他成员的具体责任,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宋建国指出,当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中存在着许多问题。领导班子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重业务、轻党务,思想严重缺位。责任落实浮于表面,重建章立制、轻执行落实,对于党风建设工作“应付式”交差,对自身要求自降标准、自我减压。
宋建国要求党组织负责人切实扛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解决思想上的问题,作为担负主体责任的领导干部,是非对错敢较真、敢批评,坚持做到讲真理不讲面子、讲原则不讲关系、讲党性不讲私情,带头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抓住履责关键,抓带头、抓领头、抓源头、抓苗头。要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上,有行动、有成效,进而开创所在单位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推动全区科学发展实现新跨越。(李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