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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农机行业《集中开展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8年02月11日 00:00  点击:[ ]

各乡镇农机站、局属各部门:

根据省、市、区安委会统一部署要求,现将农机行业《集中开展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农机行业《集中开展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018年2月7日

农机行业集中开展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给“春节”、“两会”、2018(淮安)国际食品博览会以及“周恩来总理诞辰120周年纪念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区安委会的决定,从现在起至4月底,在全区范围集中开展农机行业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准确把握新时代安全生产工作新部署新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红线意识,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复杂形势,深刻吸取连云港“12·9”重大爆炸事故教训,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手段、最过硬的措施,深化安全生产再检查、再排查、再整治,确保“春节”、“两会”、“食博会”及“周恩来总理诞辰12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农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确保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扎实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保障体系和事故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下大力气整改一批安全隐患,全力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保证广大干部职工过一个安全、愉悦、欢乐的传统佳节,为全国、省、市“两会”、“食博会”及“周恩来总理诞辰120周年纪念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工作重点

1、突出责任落实,严格责任制度考核。在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同时,重点完善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认真执行《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标准,做到“两不准”、“一严禁”,严格农业机械牌证核发管理,做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目标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问责制度。做好重大节假日及重大安全活动的安全值守和信息报送,完善农机安全预防和监控体系,加强农机安全应急救援保障能力建设和提高农机监理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

2、加强源头管理,进一步消除“两无”现象。对无牌证行驶作业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机主下发限期登记入户通知书,责令其限期登记入户。对屡教不改的进行教育并依法严肃处理。参加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必须做到证照齐全,登记入户率、年度检审验率要达到100%。对享受国家农机购机补贴购置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入户率达到100%。

对检查中发现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证驾驶人员下发限期参加技术培训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参加技术培训,严格考试。

3、完善农机安全检查制度,加强农机安全动态监控。农机安全检查是农机监理部门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农机安全检查计划、检查要求、工作目标要制度化,形成较为完整的农机安全检查制度。组织农机监理人员经常深入村镇、田间、场院和农机作业场所,开展农机安全检查,制止违法行为、纠正违章作业,消除农机安全隐患。健全完善农机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检查的时间、地点、检查车辆、违章情况、处理措施、检查责任人等内容要齐全清楚,检查程序合法、工作措施恰当。

4、加大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建立健全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农机监理部门要在建立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将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常抓不懈。认真分析本辖区农机安全生产隐患类型、分布区域、路段,针对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载客拉人、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农机违法行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计划,落实治理措施;坚决查处私自制发挪用农业机械牌证及套牌、异地发牌发证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农机销售点假冒伪劣产品查处;加大农机维修点无证经营查处,落实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使治理活动取得实际效果。

四、保障措施

1、 强化组织领导,保障活动开展。区农机局成立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陈祖敏

副组长:杨建新 谢腊英

成 员: 浦如波 王金安 王 翔 杨卫新 王国庆 蒋维春 潘高峰 仇海林

2、明确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各部门一把手是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一把手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督查落实。

3、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在做好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的基础上,要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和重要农事季节的安全监管和监控,全面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开展。

五、时间安排

从2018年1月份开始,到4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㈠排查治理阶段(3月15日前)。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市安委办《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淮安办〔2017〕86号)要求,进一步制定和细化专项行动方案,立即组织动员部署,深入开展好专项行动。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场所的检查要分工负责,逐一落实,记录备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停业整顿。

㈡执法检查阶段(3月16日至4月22日)。区农机局将对各乡镇、各部门进行明查暗访、督查检查,全面检查其开展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工作的情况,加大对安全隐患的整改力度。同时积极配合区安委会的执法检查,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

㈢巩固提升阶段(4月23日至4月30日)。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的总结梳理,查漏补缺,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对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制定针对性措施,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区农机局对开展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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